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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七年曾文立起耕轉典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68年(同治7年)曾文立起耕轉典契字,共1張。立起耕轉典字人曾文侄現有承父應分遺下於咸豐6年典過吳士堅兄弟等水田二段,並帶厝地菜園等坐落土名頂斗崙庄,今因乏銀家費,母子夫婦相議將此水田園先問房親人等不能承受,外托中引就與鄭洽記出首承典。價銀380大員,無戳記。即日仝中收訖,隨銀主掌管,此係承父應分明典過,與房親無干,口恐無憑,合立起耕轉典契字,並繳上手契,付執為炤。光緒元年(1875)2月再立添典批字,批明曾文因去年母親別世,乏銀喪費,拖欠債務,無力償還,托出呂墻官再項鄭洽記加添典出佛銀60大員正,連前典字內佛銀380大員,共銀440大員正。不加利息,不拘年限,聽文備齊字內銀數取贖,如無取贖,原係鄭洽記掌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曾文
  • 日期
    年代: 1868~187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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