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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六年鄭慶隆土地使用證明

本物件為西元1903年(明治36年)鄭慶隆土地使用證明,共1張,收件人為苗栗二堡山腳庄42番戶鄭慶隆,內容為證明蔡左泉等98名共同土地451坪、合建物1棟36坪,作為山腳派出所使用。由苗栗廳長正六位家永泰吉郎出具並用印。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永泰吉郎
  • 日期
    年代: 1903~190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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