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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七年萬欽杜賣儘根田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37年(道光17年)萬欽杜賣儘根田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1,為「臺北縣」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萬欽。杜賣盡根契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社龍庄,年載日南社租課。萬欽因乏銀應用,將此水田賣給郭志。交易金額為佛銀70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萬欽
  • 日期
    年代: 1837~183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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