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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四年李阿三立遜賣埔地屋宇地基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24年(道光4年)李阿三立遜賣埔地屋宇地基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3,為「淡分府給竹南三保縂里羅廷標戳記」2枚、「林野調查驗訖」1枚。立契人為吞霄內湖對面庄李阿三。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地基山埔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內湖桞仔裡井面。李阿三因不能居住耕種,將此地基山埔賣給邱曾氏。交易金額為價銀24員。此契約蓋有「林野調查驗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在林野調查事業中所確認的所有權歸屬。林野調查為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殖產局所進行的調查事業,以查定林野之官有或民有的歸屬認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阿三
  • 日期
    年代: 1824~182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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