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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十七年賴娘發立賣山埔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22年(嘉慶27年)賴娘發立賣山埔契字,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賴娘發。杜賣盡根契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山埔。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吞霄內湖。賴娘發因乏銀使用,將此山埔賣給李華南。價銀15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賴娘發
  • 日期
    年代: 1822~182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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