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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九年邱日秀立領收銀清字

本物件為明治39年(1906)邱日秀立領收銀清字,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邱日秀。本契約之所有物為邱日秀於祖鬮書內分得的水田。所有物地點為苗栗三堡日南庄,因邱日秀積欠工手費,土地價值為銀275大元。扣除宜坤取室聘金150大元還有125大元,三房均分後需再補41大元50錢,特立此字證明已收訖。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邱日秀
  • 日期
    年代: 明治39年09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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