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道光二十二年陳開全立杜賣盡根田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42年(道光22年)陳開全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2,為「淡水廳邑用印」1枚、「淡水廳邑用印」半截戳記1枚。 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立契人為陳開全。所有物為田2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番仔藔庄(今臺中市大里區),配納房裡社番右新大租粟。陳開全因乏銀別創,將此田賣給劉待生。交易金額為佛番銀137大員。 從這份文書可以看見番仔藔庄的田地利用與租稅,也顯示出房裡社(道卡斯族)出租土地讓人耕作的過程。此文書也見證了番仔藔庄地方社會陳家、劉家與房裡社熟番之間的網絡關係。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開全
  • 日期
    年代: 1842~184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