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嘉慶三年日南社番雙藔大宇和巴約立招給墾永耕契(含契尾,執單)

本物件為西元1798年(嘉慶3年)戊午歲10月日南社番雙藔大宇和巴約立招給墾永耕契,承祖父遺下溪埔壹所,坐落在日南庄尾屋北勢,東至車路為界,西至房裡社番園埔為界,南至邱家犁分田崁為界,北至大河為界,四至界址分明。因乏銀費用,願將土地賣與漢人邱福官,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佛銀32大元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為中:林茂材 在塲見:茅加厘媽 代筆:目下朥 此係西元1798年(嘉慶3年)戊午歲10月日南社番雙藔大宇和巴約立招給墾永耕契,承祖父遺下溪埔壹所,坐落在日南庄尾屋北勢,東至車路為界,西至房裡社番園埔為界,南至邱家犁分田崁為界,北至大河為界,四至界址分明。因乏銀費用,願將土地賣與漢人邱福官,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佛銀32大元正,司單銀9角,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為中:林茂材 在塲見:茅加厘媽 代筆:目下朥 此契尾立於西元1886年(光緒12年)10月,布字6425號右給新竹縣業戶邱福官,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大宇和巴約,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溪埔壹所位於日南庄尾北勢賣與業戶邱福官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22兩8分正,納稅銀6錢6分2厘4毫正。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大宇、巴約、臺灣布政司
  • 日期
    年代: 1798~179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