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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八年劉克成等人立杜賣墾給水田并荒埔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58年(咸豐8年)劉克成等立杜賣墾給水田并荒埔盡根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7,為「淡水分府□給大稻□平遠□□□徑隘黃金昌泰戳記」1枚、「日北社陳泰山信記」1枚、「理番分府給日北社番主陳屘生長行記」3枚、「理番分府給日北社土目陳□生長行記」2枚。立契人為日北社番劉克成等10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荒埔1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湾裡芎蕉坑新社庄腳,供納番租粟。劉克成等因乏銀別創,將此物業賣給漢人葉吉傳。交易金額為佛銀110大員。此約為熟番立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劉克成等10人
  • 日期
    年代: 1858~185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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