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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五年虎豹厘等立杜賣開墾永耕荒埔壙地契

本物件為西元1845年(道光25年)虎豹厘等立杜賣開墾永耕荒埔壙地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2,為「理番分府給日北社土目陳榮玉長行記」2枚。立契人為日北社番虎豹厘凉。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荒埔壙地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芎蕉坑口土地公後穵仔內。虎豹厘等因乏力開墾,將此荒埔壙地賣給漢人林甘露。交易金額為佛番價銀50大員。此約為熟番立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虎豹厘等
  • 日期
    年代: 1845~184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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