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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年東阿元立杜賣開墾盡根山埔地基契字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77年(光緒3年)東阿元立杜賣開墾盡根山埔地基契字(含契尾),張數為2張。戳記有17,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新設臺北府新竹縣鈐記」4枚、「新設臺北府新竹縣鈐記」半截戳記4枚、「賜福信記」1枚、「元□□□信記」3枚、「理番分府給大甲東社業戶□福□長行戳記」1枚、「理番分府給大甲東社□□□□合□長行記」1枚、印章2枚。立契人為大甲東社番東阿元。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山埔地基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鐵砧山腳,配納番主地基租錢。東阿元將此山埔地基賣給吳猛、陳清、張清水等10人。交易金額為價銀100大員。此約為熟番立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東阿元
  • 日期
    年代: 1877~187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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