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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四年臺中縣第二四一號契尾給陳湖

本物件為西元1901年(明治34年)6月29日臺中縣第241號契尾給陳湖,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小租戶鄭送,住在仝堡山相尾庄,於西元1878年(光緒4年)10月把土地賣給小租戶陳沛霖相續人陳湖,住在苗栗二堡房裡街第28番戶。所賣土地位於苗栗二堡山相尾庄昌字第1區10號至13號,下則田土地3分8毫4絲,所賣價格金為81円也,納契稅銀金63錢也,遵照西元1897年(明治30年)律令第4號契稅規則頒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不詳
  • 日期
    年代: 1901~190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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