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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年陳梅及陳光昌繳納地租領收證

本物件為西元1897年(明治30年)陳梅、陳光昌繳納地租之領收證。苗栗三堡同安厝庄陳梅與苗栗二堡房裡庄陳光昌在西元1897年(明治30年)4月5日繳納明治29年度臺灣歲入之地租,計有22圓81錢2厘。由主任收入官吏臺中縣書記官姜森保存所屬苗栗支廳分任收入官吏臺中縣屬 淺井元齡開立領收證。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梅、陳光昌、陳梅、陳光昌
  • 日期
    年代: 1897~189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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