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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五年潘文瑞即屯首潘維和立杜賣盡根田園埔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79年(光緒5年)潘文瑞即屯首潘維和立杜賣盡根田園埔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9,為「新設臺北府新竹縣鈐記」2枚、「新設臺北府新竹縣鈐記」半截戳記1枚、「清賦騐訖」1枚、光緒十四年字號用印1枚、「□□騐訖」半截戳記1枚、「紅單原契」半截戳記1枚、「理番分府給房裡社通事潘福順長行記」1枚、「竹塹社□給房裡社□□潘維和戳記」1枚。立契人為房裡社番潘文瑞即屯首潘維和。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田園埔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船頭埔。潘文瑞因乏銀費用,將此田園埔賣給漢人陳星記。交易金額為佛銀45大元。此約為熟番立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文瑞
  • 日期
    年代: 1879~187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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