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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九年鄭清標業主權保存登記申請書

本物件為明治39年(1906)鄭清標業主權保存登記申請書,張數3張。「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苗栗登記所印」戳印1枚、「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苗栗登記所」戳印2枚、不詳印3枚,共計戳印6枚。鄭清標在明治39年(1906)9月4日到苗栗登記所處理業主權保存登記申請,課稅標準價格金387元35錢,登記稅金1元17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鄭清標
  • 日期
    年代: 明治叁拾九年九月四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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