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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十一年張信等借用證書

本物件為大正11年(1922)張信等借用證書,張數1張。「張信」戳印2枚、「張濶」戳印2枚、「張俊」戳印2枚、「林清溪」戳印1枚,共計戳印7處。債務者張信、張池(張濶作為未成年代理人),立會人張俊。借金年月日:大正11年(1922)舊曆10月15日,債權額金150元,利息額全年度舊斗4石5斗,支拂期每年舊曆6月末日。立契時間大正11年(1922)舊7月初9日。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信等2人
  • 日期
    年代: 大正拾壹年舊七月初九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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