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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九年王諒持分杜賣盡根字

本物件為西元1920年(大正9年)王諒持分杜賣盡根字,張數為2張。戳記有6,為「臺中地方法院大甲出張所印」1枚、「大甲出張所」半截戳記2枚、印章3枚。立契人為王諒,買方為王深。杜賣盡根契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田3筆。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苗栗三堡日南社庄。賣渡代金100圓。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諒
  • 日期
    年代: 1920~192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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