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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五年王深繳納代書費用領收證

本物件為西元1930年(昭和5年)王深繳納代書費用之第111號領收證。囑託人王深在西元1927年(昭和2年)2月22日繳納代書相關費用,共計2圓22錢。由大甲郡大甲街的臺中縣司法院所屬司法代書人荻原洗三郎開立之領收證。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深、王深
  • 日期
    年代: 1930~193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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