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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年王深轉移持分贈與字

本物件為昭和10年(1935)王深轉移持分贈與字,張數3張。「臺中地方法院大甲出張所印」戳印2枚、「臺中地方法院大甲出張所」戳印2枚、「王清淵」戳印1枚、「王李氏端」戳印1枚、「王金定」戳印1枚、「王清華」戳印1枚,共計戳印8處。王金木、王金庫、王李氏端、王金定、王清華等在大正9年(1920)8月10日,土地所有權轉移至王深。申請登記年月為昭和10年(1935)1月25日。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深、王深
  • 日期
    年代: 昭和拾年壹月廿五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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