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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六年吳賀立杜賣杜賣盡根田畑字(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903年(明治36年)吳賀立杜賣杜賣盡根田畑字(含契尾),張數為4張。戳記有8,為「苗栗廳印」1枚、「苗栗廳印半截戳記」3枚、印章4枚。立契人為吳賀。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田畑4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苗栗二堡社苓庄,配納日北社番大租粟。吳賀因乏銀別用,吳賀將此田畑賣給山甘庄王深。交易金額為價銀550大員。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有大租、小租、佃戶等層層關係。此約出現「番大租」,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吳賀
  • 日期
    年代: 1903~190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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