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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十四年王文忠持分土地賣渡証書

本物件為西元1925年(大正14年)王文忠持分土地賣渡証書,張數為3張。戳記有11,為、「臺中地方法院大甲出張所印」1枚、「大甲出張所」半截戳記2枚、印章8枚。立契賣渡契字人為王文忠。賣渡證為日治時期的買賣契約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田6筆、畑1筆。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大甲郡大甲街社尾。王文忠將此物業持分24分之3移賣給王深。賣渡代金588圓。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文忠
  • 日期
    年代: 1925~192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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