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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八年鄭合順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82年(光緒8年)鄭合順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含契尾),張數為2張。戳記有18,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新竹縣邑用印」4枚、「新竹縣邑用印」半截戳記4枚、半截戳記1枚、「新竹縣正堂李給大甲頂店庄庄正鄭字戳記用印」1枚、「合順勝記用印」1枚、其餘5枚。立契人為鄭合順,契約關係人為莊明瑞、知見鄭察鄭塗。立契約時間為西元1882年(光緒8年)10月。本契約主要出賣所有物權為水田。鄭合順將此物業賣出,交易金額為銀552兩。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鄭合順、鄭合順
  • 日期
    年代: 1882~188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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