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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九年張杭等人立杜賣契

本物件為西元1774年(乾隆39年)張杭等2人立杜賣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4,為「給大甲西社番業戶□□□□戳記」1枚、「理番分府給德化社通事□□□□記」2枚、「理番分府給德化社□□□戳記」1枚。立契人為張杭、張祿。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荒埔水田2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鉄砧山腳頂店前。張杭等2人因乏銀費用,將此荒埔水田賣給黃振玉。交易金額為劍銀300大元。此約蓋有給大甲西社番業戶戳記,表示此筆土地與熟番有關,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杭等2人
  • 日期
    年代: 1774~177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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