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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九年張繼業等人立斷盡賣田園荒埔契

本物件為西元1829年(道光9年)張繼業等人立斷盡賣田園荒埔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2,為「理番分府給房裡社總通事林萬芳長行戳記」2枚。立契人為張繼業、堂侄新喜、光前、胞姪隆琛、廷桂等。杜賣盡根契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西勢庄,納房裡社大租粟。張繼業等人因乏銀別置,將此水田賣給郭德和。交易金額為佛面銀370大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繼業等5人
  • 日期
    年代: 1829~182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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