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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四十三年張文秀業主權保存登記申請書副本

本物件為明治43年(1910)張文秀業主權保存登記申請書副本,張數3張。「臺北地方法院苗栗登記所印」戳印2枚、「臺北地方法院苗栗登記所」戳印2枚,「村松」戳印1枚、「劉長燈」戳印1枚,共計戳印6處。此為張文秀在明治43年(1910)6月4日到苗栗登記所申請業主權寶登記,登記稅金1圓23錢,課稅標準為價格金401圓。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文秀
  • 日期
    年代: 明治四拾叁年六月四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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