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三十四年臺中縣第一一四號契尾給葉□

本物件為西元1901年(明治34年)2月12日臺中縣第114號契尾給葉□,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小租戶林上和林國,住在仝堡大甲街第39番戶,於西元1897年(明治30年)10月把土地賣給小租戶葉□,住在苗栗三堡後厝仔庄第16番戶。所賣土地位於苗栗三堡後厝仔庄鳥字第8區2號、4號、5號、11號和12號,仝堡仝庄第30番戶,下則田土地81甲3分1厘8毫8絲、茅屋壹棟濶5丈4尺,深1丈5尺8寸,地基濶5丈4尺,深1丈5尺。所賣價格金為370圓也,納契稅銀金11円10錢也,遵照西元1897年(明治30年)律令第4號契稅規則頒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不詳
  • 日期
    年代: 1901~190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