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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六十年歐蚋菜湯等立再給佃批字

本物件為乾隆六十年歐蚋菜湯等立再給佃批字,張數1張。「北社記」戳印1枚、「理番分府給日北社番業戶歐蚋長行記」戳印1枚、「理番分府給日北社土目□□□記」戳印2枚、「理番分府給□□□□□□□長行記」戳印2枚,共計戳印6處。指印3枚、手印3枚,共計手指印6處。日北社番人加巳菜頭、歐蚋菜湯、達武子大字等各有承租位在古亭笨北勢東至陳隹田祖地。乾隆18年(1753)黃省郎自備資本並透過林秀俊給出佃批而築成水田,到乾隆45年(1780)扣除房地與車路以外實田3甲6分5厘,並每甲納大租粟6石整。由於經過乾隆51年(1786)林爽文事件後,佃人失落、佃批遺失。故黃連兄弟準備佛銀30大元給歐蚋,希望能再給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歐蚋菜湯等3人
  • 日期
    年代: 乾隆陸拾年拾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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