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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五年黃阿華等人官有原野豫約賣渡願

本物件為西元1930年(昭和5年)黃阿華等人官有原野豫約賣渡願,張數為7張。戳記有35,為「新竹州印」1枚、「苗栗郡守之印」2枚、「新竹州5.6.28第3986號書課□」2枚、「新州地第三九八六號」1枚、「苗栗郡5.5.23第938号庶務課」2枚、「新竹州警□□」2枚、「印」字印3枚、「以下餘白」3枚、「空欄」3枚、印章14枚、印章半截1枚、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黃阿華及黃阿何。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原野。豫約賣渡所有物地點為苗栗郡苑裡庄南勢林。本賣渡願包含起業方法書之各項目,包括出資方法、管理方法、土地使用別、開墾方法等。附件有黃阿何、葉阿四等人的戶籍謄本。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黃阿華等2人
  • 日期
    年代: 1930~193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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