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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二年葉阿貴等持分賣渡証書

本物件為西元1924年(大正13年)葉阿貴等人持分賣渡証書,張數為3張。戳記有28,為「臺北地方法院苗栗出張所印」1枚、「臺北地方法院苗栗出張所」半截戳記2枚、字號用印5枚、印章20枚。立賣渡證書之賣主為葉阿貴、葉阿三、葉阿坤、葉阿吉、葉張阿月、葉阿貴、葉阿灶、葉梁氏美等7人。賣渡證書,為日治時期土地買賣契約之用法,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土地。所有物地點為苗栗郡苑裡庄石頭坑。葉阿貴等人將持分土地賣給葉阿四。賣渡代金430圓。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葉阿貴
  • 日期
    年代: 1924~192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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