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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七年鄭門李氏等人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91年(光緒17年)鄭門李氏等人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字,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鄭門李氏、鄭文元、鄭臨傳、鄭瑞仔、鄭春藤、鄭清仔。杜賣盡根契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石頭坑湖底。鄭門李氏等人因乏銀費用,將此水田賣給葉振發。交易金額為佛銀1117大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鄭門李氏等6人
  • 日期
    年代: 1891~189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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