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昭和十二年鐘傳福一部土地予約賣買契約証告

本物件為昭和12年(1937)鐘傳福一部土地予約賣買契約証告,張數為1張。戳記有10,為印章10枚。立契人為鐘傳福。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土地。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苗栗郡苑裡庄房裡。鐘傳福將此土地賣給蔡江誠。交易金額為60坪,每坪代金5円。。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鐘傳福
  • 日期
    年代: 昭和拾弍年八月弍拾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