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三十九年郭高治立杜賣盡根字

本物件為西元1906年(明治39年)郭高治立杜賣盡根字,張數為13張。戳記有44,為大正八年二月一日「新竹廳属安詮院貞熊」1枚、「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苗栗登記所印」7枚、「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苗栗登記所」1枚、「臺北地方法院新竹出張所苗栗登記所」半截戳記18枚、「林野調查驗訖」1枚、印章12枚、印章半截3枚、字號用印1枚。立契人為郭高治。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土地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苗栗二堡房裡庄。郭高治因乏銀別創,將此土地賣給郭扁、郭惡。交易金額為龍銀260円。此契約蓋有「林野調查驗訖」戳記,係表示此筆土地在林野調查事業中所確認的所有權歸屬。林野調查為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殖產局所進行的調查事業,以查定林野之官有或民有的歸屬認定。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郭高治
  • 日期
    年代: 明治參拾九年八月弍拾七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