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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二年苑裡街楊清和等二人立杜賣盡絕田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42年(道光22年)苑裡街楊清和等2人立杜賣盡絕田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9,為官府用印1枚、官府用印半截戳記1枚、字號用印1枚、「清賦驗訖」1枚、「隨粘收執」半截戳記1枚、「粮房騐訖」1枚、印章1枚、半截戳記2枚。立契人為苑裡街楊清和、郭元。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1枚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塅。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房裡社東畔,配納房裡社番口粮租粟。楊清和等2人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賣給郭元。交易金額為佛番銀300大員。此約土地配納房裡社番口粮租粟,表示此筆土地與熟番有關,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苑裡街楊清和等2人
  • 日期
    年代: 道光弍拾弍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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