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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四年臺中縣第三百八十二號契尾給鄭金獅

本物件為西元1901年(明治34年)7月18日臺中縣第382號契尾給鄭金獅,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梅氣□和梅心匏,住在苗栗二堡房裡社,於西元1891年(光緒17年)10月把土地賣給鄭有拔相續人鄭金獅,住在苗栗二堡瓦磘庄13番戶。所賣土地位於苗栗二堡貓盂社邊竹仔腳丈報阻字第7區20號,上則田土地5分2厘8毫小租權。所賣價格為250円,納契稅銀7円50錢,遵照西元1897年(明治30年)律令第4號契稅規則頒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不詳
  • 日期
    年代: 1901~190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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