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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八年古老阿肉等二人立杜賣招佃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753年(乾隆18年)古老阿肉等2人立杜賣招佃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1,為「淡分府給□□□天社通事□記」1枚。立契人為宛裡社番古老阿肉、林武奈。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山埔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苑裡瓦磘坑。古老阿肉等2人因自己不能開耕,將此山埔賣給漢人宋子玉。交易金額為價銀17大元。此約為熟番立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古老阿肉等2人
  • 日期
    年代: 乾隆拾捌年十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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