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三十四年臺中縣第三百八十一號契尾給鄭金獅

本物件為西元1901年(明治34年)7月18日臺中縣第381號契尾給鄭金獅,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鄭滄州和鄭倉州外兩名,住在苗栗三堡墩仔腳庄,於西元1894年(光緒20年)10月把土地賣給鄭有拔相續人鄭金獅,住在苗栗二堡瓦磘庄13番户。所賣土地位於苗栗二堡田藔庄張字第6區9號至11號,中則田土地6分8厘4毫,寒字第1區43和43號,下則田土地7分5毫2絲小租權。所賣價格為金255円,納契稅銀金7円65錢,遵照西元1897年(明治30年)律令第4號契稅規則頒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不詳
  • 日期
    年代: 1901~190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