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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三十年李必達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字

本物件為道光30年(1850)李必達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字,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李必達。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杜賣所有物地點為營盤南畔,年納大租谷。李必達因乏銀別用,將此水田賣給謝振記。交易金額為佛銀490大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李必達
  • 日期
    年代: 道光三拾年拾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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