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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五年孫米干等二人立賣絕契

本物件為西元1740年(乾隆5年)番孫米干等2人立賣絕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1,為「蓬山社通事□榮圖記」1枚。立契人為苑裡社番孫米干。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埔地1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猫盂庄北勢。番孫米干因欠牛耕作,將此埔地賣給女婿朱猛。交易為換出水牛母1隻。此約為熟番立契約,明訂其土地買賣或租貸行為,顯示出熟番地權的轉變過程。熟番地權的議題包含土地所有權的移轉、部落社會經濟的變遷等。熟番土地在面對國家體制的賦稅問題時,有不少例子將土地出租或賣給漢人,也反映出地權與租權的轉變情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孫米干等2人
  • 日期
    年代: 乾隆五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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