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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五十七年電視廣播接收機執照

本物件為民國57年(1968)5月1日臺灣電信管理局代發的電視廣播接收機執照,正面是「交通部印」關防、執照名稱和登錄字號,背面註明執照持有人為范朝燈、裝機地點為新竹縣關西鎮、電視廠牌與尺寸為三洋牌19吋,以及注意事項。登錄有效日期自民國57年(1968)5月1日至民國58年(1969)4月30日。距臺灣電視公司於民國51年(1962)成立,有6年時間。 2.臺灣於民國38年(1949)實施戒嚴,在此期間收聽收看收音機或電視機皆會受到管制。國防部與交通部於 民國52年(1963)修正「動員時期有無線電廣播收音機管制辦法」為「動員時期無線電廣播收音機及電視機管制辦法」。依據該辦法規定,裝用無線電廣播收音機及電視接收機者,均應依照「廣播收音機及電視接收機登記規則」向當地電信局領取執照,期滿後換照。未設電信監察機關之地區,由當地電信局代辦。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臺灣電信管理局
  • 日期
    年代: 民國57年5月1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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