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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五十二年范光群二期田賦折征代金繳納收據

本物件為民國52年(1963)1月21日臺灣省新竹縣政府給范光群的繳款收據,以示證明收到范光群所繳納的33元3角田賦折征代金,其土地位於坪林。本物件紙質泛黃,紙張有皺褶及汙跡,物件上蓋有5個戳記。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臺灣省新竹縣政府
  • 日期
    年代: 52年1月21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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