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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五十年陳登彬持有之房捐查定通知書

民國五十年陳登彬持有之房捐查定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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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五十年陳登彬持有之房捐查定通知書

本物件為民國50年(1961)陳登彬持有之房捐查定通知書,共1張,有5枚戳印。此收據為50年上期,納稅義務人為陳登彬,繳納稅別包括「房捐」、「滯征防衛捐」。由物件右下方三角形戳印可知該收據為民國50(1961)6月20日由新竹縣關西鎮農會石光分會代理公庫收訖。 新竹關西范家乃范仲淹之後裔,其家族重要人物之一為生於日治時期明治24年(1891)之范朝燈。范氏曾擔任保正、關西庄協議會員…等職務,並經營造林及柑橘事業,使其家族日漸繁盛。其共育有十子二女,多為醫師、法官、教授等要職,故有「十子十登科」之美譽。 房屋稅屬地方稅收,課稅標準為房屋座落地區或房產價值。民國30年代臺灣房捐徵收條例多次調整,為使稽徵效率提高,增加滯納金與強制執行條款,而後亦有徵收防衛捐等稅目。

下載
創用CC姓名標示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 創用CC姓名標示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
 複製授權引用資訊
民國五十年陳登彬持有之房捐查定通知書 / 授權人:文化部典藏網 / 創用CC姓名標示 3.0 台灣及其後版本(CC BY 3.0 TW +) @ 國家文化記憶庫 http://tcmb.culture.tw/zh-tw/detail?indexCode=MOCCOLLECTIONS&id=107000011788。
描述文字授權: CC BY

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文化部典藏網
建檔單位文化部典藏網
作者
作者: 陳登彬
日期
年代: 民國50年6月20日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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