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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四十九年范光宇繳納農田水利會會費征收單

本物件為民國49年(1960)范光宇繳納農田水利會會費征收單,共1張,有3枚戳印。此征收單納費人業戶姓名為「范光宇」,土地所在地為「坪林」,圳別為「坪林抽水機」。其繳納費用包括「普通會費管理費」、「水災重建資金」。物件右下方可見經收人之印鑑,並標示經收日期為民國49年3月30日。 新竹關西范家乃范仲淹之後裔,其家族重要人物之一為生於日治時期明治24年(1891)之范朝燈。范氏曾擔任保正、關西庄協議會員…等職務,並經營造林及柑橘事業,使其家族日漸繁盛。其共育有十子二女,多為醫師、法官、教授等要職,故有「十子十登科」之美譽。 農業乃臺灣重要生產事業,自明清時期即有私設埤圳或水利設施,至日治時期開設公共埤圳、水利組合等公設組職,戰後則改組為農田水利協會等。至民國45年(1956)改組為農田水利會,主要掌管農田水利事業興辦、改善,或是推廣建設等事項。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范光宇
  • 日期
    年代: 民國49年3月30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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