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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七年度范朝燈新竹縣稅捐稽徵處第四類甲項財產租賃所得稅稅單收據

本物件為民國三十七年度(1948)范朝燈新竹縣稅捐稽徵處第四類甲項財產租賃所得稅稅單收據。繳款人范朝燈繳納民國三十七年度的第四類甲項財產租賃所得稅。繳納金額舊台幣72,280元,折算新台幣1元8角。民國三十八年由於濫印鈔票導致舊台幣大幅度的貶值。於是1949 年6 月15 日,國民黨政府在台灣發行新台幣,明訂四萬塊舊台幣兌換一元新台幣的匯率, 民間習稱為「四萬換一塊」。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范朝燈
  • 日期
    年代: 民國37年度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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