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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六年范朝燈台灣土地銀行土地放租收取租金逾期通知單

本物件為民國三十六年(1947)范朝燈台灣土地銀行土地放租收取租金逾期通知單。由范朝燈所繳納,並有加收延遲利息及郵寄催繳書的郵資費用,繳納金額為641元72毛。繳款時間為民國三十六年二月十五日。此一通知書表單格式為日本勸業銀行新竹支店的制式表單。但上面所蓋的收款章為台灣土地銀行所製作。此為日本勸業銀行在二戰後,由台灣土地銀行接收相關業務以及營業所,故而初期仍延後券業銀行的制式逾期通知書。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范朝燈
  • 日期
    年代: 36年2月15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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