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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四十五年范朝燈房舍產權分配覺書(備忘錄)

本物件為中華民國四十五年(1956)范朝燈房屋產權分配覺書。覺書為合約備忘錄。關於原黃□□等一棟五間日本式宿舍,於民國四十年原□□物產公司工廠賣與張青雲等六人,時包含計算在內、石門水庫淹沒補贖。時張清輝、張清房、張青雲等三人各得三分之一權益、張述志、張述記、張政道等三人各得三分之一權益,范朝燈各(刪去)得三分之一權益、依照覺書履行不能發生糾紛問題覺書乙份給與為據,為石門水庫調查□□上委。張清房名義代表 登記 張清房(印)。范朝燈收執為憑。中華民國四十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清雲
  • 日期
    年代: 中華民國四十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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