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張述記給范朝燈欠款暫緩信

本物件為張述記給范朝燈欠款暫緩信,此為毛筆手寫信件。內容為張述記欠范朝燈五千元茶租,本於寫信之日前歸還於此,但張述記因故前往埔里,需於十月二日才能返回。故寫此信給范氏,並非失信於人,實因要事,無法繳款。故特此信聲明。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范朝燈
  • 日期
    年代: 不詳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