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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二年范朝燈等五人立土地賃貸借契約書

本物件為昭和12年(1937)12月26日范惜紅、范惜漢、范朝燈、范鼎香與張阿文立土地賃貸借契約書,佃農張阿文租用(租穀)業主范朝燈等4人位於新竹郡關西庄坪林的土地16筆,期限自昭和4年(1929)2月末日至昭和10年(1935)12月20日,共計6年。業主:范惜紅、范惜漢、范朝燈、范鼎香,佃人:張阿文,立會人:關西庄業佃會會長陳俊玖。本物件紙質泛黃,土地賃貸借契約書上方貼有1枚印花,印花上方蓋有3個戳記。業主、佃人與立會人簽名下方蓋有其印。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范朝燈等5人
  • 日期
    年代: 昭和12年拾貳月貳十六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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