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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六年范洪燕等二人債務返還領收證

本物件為昭和6年(1931)1月11日范洪燕與范慶清對債權人所借債務全部償還之證明,並列有各債權人的債務金額。本物件紙質泛黃,紙張表面有皺褶。契約書上方貼有1枚印花,印花上方蓋有6個戳記。債權人簽名下方蓋有其印。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昭和六年壹月拾壹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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