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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五年范朝欽等五人立土地賃貸借契約書

本物件為昭和15年(1940)7月24日范朝欽、范朝全、范朝陞、范鼎香與曾新益立土地賃貸借契約書,佃農曾新益租用(租穀)業主范朝欽等4人位於新竹郡關西庄坪林的土地15筆,期限自昭和15年(1940)12月20日至昭和20年(1945)12月20日。賃貸人:范朝欽、范朝全、范朝陞、范鼎香,賃借人:曾新益,立會人:關西庄業佃會長。本物件紙質泛黃,土地賃貸借契約書上方貼有1枚印花,印花上方蓋有6個戳記。賃貸人與賃借人簽名下方蓋有其姓名之戳記,敘述解約等字句下方蓋有賃借人之印。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范朝欽等5人
  • 日期
    年代: 昭和十五年七月二十四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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