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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十五年范朝燈等三人立土地賃貸借契約書

本物件為昭和15年(1940)7月23日范朝燈、陳氏對妹與范劉錦立土地賃貸借契約書,佃農范劉錦租用(租穀)業主范朝燈等2人位於新竹郡關西庄下南片的土地10筆,期限自昭和14年(1939)11月1日至昭和19年(1944)10月末日。賃貸人:范朝燈、陳氏對妹,賃借人:范劉錦,立會人:關西庄業佃會長佐藤今朝松。本物件紙質泛黃,土地賃貸借契約書上方貼有1枚印花,印花上方蓋有3個戳記。賃貸人與賃借人簽名下方蓋有其印。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范朝燈等3人
  • 日期
    年代: 昭和十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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